就业工作

关于2019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的通知

作者:   来源:  时间:2018-11-12

各院、系:

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,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反馈的2019届预毕业学生的名单,按照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安排,招生就业处将组织各院系对2019届毕业生基本信息进行核对,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做如下说明:

 

一、核对方法:

请各院系通知2019届预毕业的每位学生(本科、研究生),登录首都师范大学就业创业网,对自己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。(登录方法详见附件)

 

二、核对时间:

2018年11月8日—2018年11月22日

11月22日21:00系统关闭,基本信息将不能自行修改。

 

三、核对项目及填写说明

(一)核对项目

灰色部分的信息为核对内容,学生本人不得自行修改,若需要改正请与学院辅导员联系。

(二)填写项目

1.生源所在地

1.1生源地界定

按照其原户籍所在地填写。

1.2地区填写标准说明

(1)直辖市具体到区

如“北京市海淀区”、 “天津市河东区”、“上海市黄浦区“重庆市北碚区”等;

(2)京外各省生源具体到地级市

如“山东省青岛市”、“河南省郑州市”等;

(3)京外各自治区生源具体到地级市

内蒙古、西藏、新疆、广西的生源,省略自治区的全称,直接填写“内蒙古呼和浩特市”、“新疆乌鲁木齐市”。

生源所在地信息涉及就业手续的办理,请务必认真核对或填写。

 

2.政治面貌、邮箱、手机号

按照现在真实状况填写。

 

3.培养方式

按照入学时的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、定向或者委托培养。

定向生填写定向或委培单位(必须与定向协议一致)

 

四、情况说明

基本信息维护工作是就业工作的重要前提,请各院系务必通知2019届毕业生认真完成此项工作。

   系统中若有需要删除或者增加的学生信息,请学院(系)登录系统进行增加、删除工作。

 

 

附件:毕业生就业系统使用说明

 

招生就业处

2018年11月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