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2015级硕士调整专业或指导教师提交申请的通知

2015级硕士请注意:

    按照学校及学院培养规定,硕士第一学年内允许调整专业或指导教师。经过一学期的学习,逐渐培养了专业兴趣。如有意愿调整专业或指导教师的学生,请于116日(周六)前到北二区145办公室找王赫楠领取表格,按照要求填写后,于下学期开学第五周(201648日)前上交。

        1. 如不调整专业,只调整指导教师,需填写“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调换导师申请审核表”;

        2. 如调整专业,需填写“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调换导师申请审核表”及“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”;

        3. 填表说明:

   (1)“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调换导师申请审核表”:需学生本人、原指导教师以及拟接收导师签字,表格需一式三份;

   (2)“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”:专业代码可参照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专业目录,需学生本人、原指导教师以及拟接收导师签字,表格需一式三份。

    调整专业或指导教师后,培养方案有变化的,请重新提交一份导师确认签字的方案。

    如有疑问可咨询:68902352

 

学院办公室   20151231